科研处(发展规划处)主要职责
(一)内设科室:科研科、规划科。
(二)主要职责
1.科研科
(1)制定与完善学校科研管理规章制度。
(2)组织、争取、协调与管理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注重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横向研究项目的扶持培育。
(3)组织申报各级各类优秀科研成果奖励,负责学校科研成果的审核、统计、上报、归档及评价奖励工作。
(4)推进各类国家级省部级及学校设立的研究机构与研究基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5)组织各级各类人才支持计划、科研创新团队等的选拔和培育工作。
(6)负责学术信息的管理工作。
(7)做好学校学术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及学术道德规范的监督工作。
(8)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规划科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高等教育发展改革的政策法规,协调推进学校综合改革工作。
(2)负责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的制定与实施,根据实际需要对学校发展规划进行修订、完善和细化。
(3)负责与地方政府对接,做好相关办学用地和其他资源的确权工作,积极争取各类资源,改善办学条件。
(4)负责学校综合性重大项目、重点发展项目的专家论证、设计评审、规划储备、立项推进和绩效评估等工作。
(5)制订校区规划布局与资源整合方案。
(6)负责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研究报告、方案设计、政策建议和决策咨询。
(7)负责学校章程制订、修订工作。
(8)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