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26年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26年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坚持有组织科研和自主探索相结合,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鼓励开展跨学科综合研究,切实发挥省社科规划项目示范引领作用,锚定出成果、出人才,扎实推动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东篇章提供高水平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项目类别
本次受理申报的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年度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
重点项目应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山东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哲学社会科学重要基础和前沿问题开展原创性研究,鼓励学科交叉。申请人应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预期成果体量和质量应高于一般项目。申报重点项目评审未通过的,原则上不再转立为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应立足各学科的历史、理论、方法和应用,面向山东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科建设与发展实际,体现申请人的学术素养,围绕对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学术创新具有支撑作用的一般性基础问题、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践具有指导意义的专题性应用问题,开展具有学科视角的基础性创新性研究。
青年项目旨在加强对青年人才的扶持和培养,发挥青年学者优势,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和应用创新。青年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能超过35周岁(截至申报公告发布之日)。
三、选题要求
选题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立足学术和学科发展前沿,力求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着眼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实际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鼓励开展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鼓励聚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重点问题、难点问题、焦点问题开展协同攻关和跨学科研究。
选题以《2026年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年度项目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为依据。申请人应按照前述项目类别的定位和要求,可直接按选题申报,也可在选题方向下结合自己研究专长自拟题目。申请人需对照已立项课题和研究成果,避免重复研究。课题名称应突出问题意识、学科视角,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一般不加副标题。
四、申报办法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管理规定,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同时须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者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申请人的工作关系应在本省,有固定工作单位。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报。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报,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报,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报。正式受聘于我省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港澳台研究人员,有聘任合同且在我省聘任单位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可以申报。
2.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现就本次年度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1)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2)各项目课题组列入研究成员须确为必要,并明确征得本人同意、签字确认,未经本人确认视为违规申报。(3)课题组成员同年度参与申报的项目不能超过2项。(4)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省社科规划年度项目、研究专项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新的项目,可以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1个项目的申报。(5)申报中央各部委、省自然科学基金、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以及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6)凡以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进行后续研究而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的,须在《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报新项目。(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8)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新项目。
3.申请人应按照《申请书》和《课题论证活页》的说明和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没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4.《课题论证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请人相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5.凡在项目申请及评审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和接受委托承担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同时通报批评,并责成所在单位依规进行处分,如获立项,一律撤项,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6.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不得擅自更改研究方向,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
五、成果要求
申请人须承诺立项后切实担负成果管理责任。立项后凡以省社科项目名义发表、出版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个项目资助字样。项目负责人对以省社科项目名义发表、出版阶段性成果负第一责任。项目负责人须对本人及课题组成员以省社科项目名义发表、出版阶段性成果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政治导向和学术质量,确保成果与课题研究内容一致;不得将非本人或课题组成员发表、出版的以及与受资助项目无关的研究成果作为项目阶段性成果报送。
六、学校工作安排
1.2026年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学校将按照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下达的推荐指标,对申报的项目进行择优推荐。推荐申报名额中青年项目比例不低于30%。
2.请仔细阅读本通知“四、申报办法”,科研处(发展规划处)对申报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不予受理。
3.学校推荐环节仅受理《活页》。请注意《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及成员相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4.时间安排
(1)6月22日中午11:00前:各二级单位负责统一汇总所在单位《活页》(附件3)和《申报情况统计表》(附件4),确保信息一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anshankyjw@163.com,无需报送纸质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活页》请以“省社科+一级学科+项目名称”命名。
(2)6月29日前:学校对申报资格进行审查,组织专家对《活页》进行匿名推荐,并通知获推荐资格的项目负责人。
(3)6月30日-7月1日,获推荐资格的项目负责人登录“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服务管理平台”(http://ssk.sddzinfo.cn:8990/skb),进行《申请书》和《活页》的网上填报。没有账号的先进行用户注册,并及时联系学校科研处(发展规划处)审核。
(4)7月2-3日,学校科研处(发展规划处)进行网上审核工作,一经审核不予退回。请项目负责人关注项目审核状态,根据学校审核意见及时修改提交。审核通过的项目方可打印纸质材料。
(5)7月6日:请将《申请书》(从服务管理平台导出,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一式6份),由各单位统一报送至学校科研处(发展规划处),请自备长尾夹。
七、注意事项说明
1.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2.纸质材料和网上材料需共同通过学校审核才能参加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的课题评审。请申报者务必于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3.《申请书》“一、数据表”预期成果建议选择“A、专著”或“B、研究报告”,其他形式不建议选择。所属系统填写相应代码:高校系统为C。“学科分类”填写一级学科名称。
4.《申请书》“六、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处请填写: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属实;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的政治业务素质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能提供完成本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
5.《活页》填报时请注意: 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出现任何可能透露申请人身份的信息。前期相关代表性研究成果限报5项,只填写成果名称、形式(如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作者排序、是否核心期刊等,不得填写作者姓名、单位、发表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或出版时间等。申请人承担的已结项或在研项目、与本课题无关的成果不能作为前期成果填写。申请人的前期成果不列入参考文献。
八、联系方式
科研处(发展规划处)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75786602
地点:办公楼207室